一是“保”住基本生活。低保标准从最低工资42%提高到45%,蕉城、福鼎、福安月低保标准从660元提高到815元,其他县月低保标准从596元提高到747元。特困标准根据低保标准提高相应提高。2022年以来,共为社会救助对象92546人发放救助金46924.19万元。二是“减”轻物价影响。在物价指数达到启动标准当月,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低保、特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六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99.09万元。三是“增”发生活补贴。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为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共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925.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