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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央、省有关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政策,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及时采取了一系列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政策措施,提升房地产市场信心,促进商品房销售发挥积极作用,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商品房库存减少。截至2017年4月,全市累计商品房库存261.81万平方米,去化周期约13.05个月;其中商品住房库存178.91万平方米,去化周期9.76个月。针对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库存、供求等情况,市政府经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试行)》,目的是为了促进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试行)》主要从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合理供应用地、处置逾期开发、促进开发等七个方面提出措施促进房地产发展。
(一)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明确住建部门作为房地产市场统筹抓总作用,国土部门、规划部门要加强与住建(房管)部门的配合协作,共同促进市场平稳法缀。。
(二)合理供应商品房建设用地。各县(市、区)要结合房地产市场变化,根据当地库存情况,适时推出适合当前市场需求的项目用地,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商品房库存消化周期在6-12个月的要增加土地供应,6个月以下的要明显加快节奏,有效增加土地供应。加大房地产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有实力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落户。新增经营性收储用地在出让前必须完成征地补偿、搬迁、安置、清表,保证“净地”出让。对已出让但因征地纠纷等而未交付使用的土地,按照属地原则,由当地政府加大工作力度,限期完成交地工作,确保及时开发建设。
(三)有效促进已出让地块开发建设进度。全面摸排出让土地情况,各县(市、区)国土部门牵头,住建、房管部门配合,根据闲置土地处置有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规定抓紧处理闲置土地和逾期未开发项目。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人员督促已供地未开发的项目抓紧动工建设。
(四)科学优化房地产领域政务环境。一是各县(市、区)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协调领导小组,实行县(市、区)处级领导挂钩房地产项目(含已出让未开发房地产项目)帮扶机制,积极协调解决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推行并联审批,简化审批环节及内部管理程序,提高房地产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三是进一步缩短公积金审批时限,简化办事流程。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6个工作日,放款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楼盘备案和贷款规模的审批时限由无承诺时限缩短至7个工作日。四是商业办公用房库存较大的县(市、区),可积极采取契税补贴、放宽落户、发展租赁等措施支持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减轻去化压力。五是加大力度完善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房地产项目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六是对从本意见实施之日至
(五)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金融支持。各商业银行要继续加大对个人住房信贷的支持,增加住房开发贷款供应,保障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各县(市、区)要加大协调金融支持力度,构建银企沟通合作平台,积极争取信贷支持。
(六)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2017棚户区改造责任书要求,采取措施加快协调项目前期工作,确保7月份棚改项目全面开工建设。积极推进货币化安置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住建部等七部委的要求,持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抓紧编制完成2018-2020年棚改三年计划和项目清单,着手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在今年内提前开工一批棚改项目。
(七)其他事项。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1年。
三、特色亮点
1、加大对房地产项目挂钩帮扶。实行县(市、区)处级领导挂钩房地产项目帮扶机制,积极协调解决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项目开发建设。
2、鼓励企业开工建设。对意见发布之日至